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规办[2013]1号),《201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即日起正式发布,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共分三大类,第一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题研究。第二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7个学科条目。这两类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报者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第三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9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6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项目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全部为资助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1—3万元。申报者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项目申请条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七、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八、申报者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九、本年度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研究起始时间自9月1日起,申报者需据此考虑自己的项目设计。
十、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继续采取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会议评审依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终评办法》进行。
十一、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申报资格和填表技术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论证的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承担信誉保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统一填写为:“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十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等)可从河南社科规划网(网址:www.hnpopss.gov.cn)下载。申报者要按照新修订的《申请书》和《活页》规范填写,特别注意要把《通讯评审意见表》附在《活页》第一页上。《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三、申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四、各单位要做好打印报表和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包括1份原件和4份复备印件。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一式两套,其余3份申请书采用“1夹5”方式叠放,即将3份活页和2份申请书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内。
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清单》及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置于同一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王志丹。
十五、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