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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成绩合格者重新网上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国教师资格网上认定系统更新升级,2012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在4月20日至5月5日要重新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不需要再参加考试,否则,将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一、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试点班人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时间自2013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5月5日止,请各位满足条件申报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重新录入你的申报信息。选择“2013年郑州试点班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报名点”,录入时请注意:

    1. 所学专业学科与申请任教学科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即让各学科类别前的所有“+”号都展开。选择XXXXXX类的视为无效;

    2. 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像素为114*156的JPG格式),五官清晰,不得有变形现象,背景为红或蓝色,免冠;

    3. 所有项目都要有选项或有填写,简历要三条以上。

    以上内容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若不上网录入你的信息,将无法进行教师资格的认定。咨询电话:68867690

    二、申报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且理论考试合格的试点班人员,网上重新报名注意事项请关注中原区教育信息网(http://zy.zzedu.net.cn/)。

    中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0371—676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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