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3月16日
我国首部慈善法表决通过
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7个决议,通过了慈善法,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摘自网络--文章来源于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