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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am永利集团关于中青年优秀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中青年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依据《304am永利集团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528号)第七条内容,我院决定组织开展304am永利集团中青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304am永利集团201412月以前认定的中青年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为王志丹、谢晓杰、梁美老师。

    二、考核与管理

    (一)每年对各层次教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增加年终绩效工资,保留荣誉称号。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年的整改机会,整改期间不享受增加年终绩效工资的待遇;整改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恢复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年终绩效工资;整改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不再享受增加年终绩效工资的待遇。聘期内离职或辞职者,要按照教师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保留追究离职或辞职者责任的权利。

    (二)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和增加的年终绩效工资: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三、材料上交

    以个人为单位报送被考核教师的年度考核鉴定表和个人工作总结,于20151210日之前报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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