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中青年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依据《304am永利集团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5】28号)第七条内容,我院决定组织开展304am永利集团中青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304am永利集团2014年12月以前认定的中青年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为王志丹、谢晓杰、梁美老师。
二、考核与管理
(一)每年对各层次教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增加年终绩效工资,保留荣誉称号。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年的整改机会,整改期间不享受增加年终绩效工资的待遇;整改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恢复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年终绩效工资;整改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不再享受增加年终绩效工资的待遇。聘期内离职或辞职者,要按照教师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保留追究离职或辞职者责任的权利。
(二)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和增加的年终绩效工资: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三、材料上交
以个人为单位报送被考核教师的年度考核鉴定表和个人工作总结,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报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