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总结推广304am永利集团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304am永利集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动教学组织与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在学校处于领先水平乃至全省先进。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3.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学校乃至全省产生积极的影响。
4.教学成果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
5.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该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
6.成果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再上报学校教学成果奖。
7.304am永利集团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三项;成果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教学成果。
三、申报程序
1.教师本人申报并填写《304am永利集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报送给王志丹老师。
2.院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选:
(1)学校专家组按照评奖标准和条件,确定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
(2)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3)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公示结果一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4.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人员,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推荐名额
申报项目须经教研室推荐,每个教研室推荐项目为1-4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304am永利集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成果总结报告书面文本各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具体教学成果(如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经验总结、教改项目(论文)、自编教材、课件(教学软件)等)及其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
3.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请将以上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秘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15947916@qq.com。所需填写的表格请在教学群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