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实现教学质量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根据校教字[2016]20号文件及304am永利集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对各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同时在各教研室设立教学质量管理员。
具体要求:
1.各院(系部)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人,督导员若干人(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所属教研室总数),每个教研室设教学质量管理员一人,一般可由院(系部)教学督导员兼任。
2.院(系部)教学督导组组长、督导员兼教研室教学质量管理员共同组成院(系部)督导组。
3.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院(系部)和教研室推荐,
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聘任。
请各院(系部)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组组长、教学督导员兼教学质量管理员推荐人选的具体信息(电子版)及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
附件:1. 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统计表
2. 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
教学督导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