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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am永利集团教师评学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

    “教师评学”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教学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评学”与“学生评教”相得益彰,它不仅是构建完整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需要,也是推动教学相长的内在要求,同时它还是教风、学风建设中的一项具有特殊意义的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师评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师评学的目的

    (一)结合教师的教学实际,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以学为主,乐学善思,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习习惯。

    (三)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根据生源状况,大力推进因材施教,探讨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四)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学校学风状况,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二、教师评学的范围 

    评学主体:每个学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评学对象:每个学期所有在校上课的本专科教学班学生。

    三、教师评学的办法

    (一)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制定学校教师评学内容、评分标准和评学表(见附件),任课教师主要从学习态度、知识水平和能力、学习效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评学内容包括10个观测点,每个观测点分配有不同等级的分值,总计100分。

    (二)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观测点进行打分。

    (三)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及格,得分<60 分为不及格。

    四、教师评学的程序

    (一)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牵头组织,各院(系部)负责实施,每学期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9-10周进行。由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二)教师在认真分析评判学生学习基础、学习情况、学习效果的基础上,填写《304am永利集团教师评学表》(见附件),交被评学生所在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按本/专科、专业、年级进行分类汇总,写出本学期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包括改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措施)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五、教师评学的基本要求

    (一)每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本学期教师评学活动,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工作并列入考核;

    (二)各院(系部)教师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教师评学文件,熟悉教师评学各项指标要求,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教师评学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各院(系部)要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在写出分析报告的同时提出改进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要对全校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提出学校改进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措施,反馈至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并督促做好改进工作。

    (四)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各院(系部)要建立教师评学档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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