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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有序开展,现将近期实践教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相关材料的上报。(联系人齐孝淼18736921132)

        1.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实验课表

        2.校内实习实训计划

        3.校外实习实训计划(不需要学校安排车辆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4.校内实验用车安排(东、西两校区间)

        要求: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授课计划制定并实施,于9月7日前上报到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科技竞赛相关工作(联系人李艳平15838037833)

        1.请将上学期统计的校外科技竞赛获奖情况中没有上交的获奖证书于9月1日前交齐,并认真核对统计情况(各学院上报的统计信息请到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网站资源下载处自行下载核对),以利于后续科技竞赛表彰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一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此次竞赛,各学院将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信息按要求于9月11日前报到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内容包括:技能竞赛报名表、参赛学生及教师信息汇总表、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和省招办录取名册复印件各1份、学生及指导教师二寸照片各2张。同时,请商学院做好304am永利集团承办的“营销技能”项目竞赛的相关工作。并将专家评委推荐表于9月27日上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材料申报工作(联系人李艳平15838037833)

        1.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高【2015】21号)相关要求,请按照申报程序,认真组织此项工作。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书(一式八份)及所涉及证明材料;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3)与地方高校联合申报的,需提供合作院校意向书;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企业签章)。

        2.要求:

        (1)所有呈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申报书》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归类合并装订,提供材料目录,标示页码。

        (2)《申报书》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佐证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4)以上材料于9月19日前上报至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

    四、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李艳平15838037833)

        1.认定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

        2.时间安排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1)《304am永利集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正反面打印(附件1)一份。

        (2)《304am永利集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该表格发送至:123812856@qq.com。 

        (3)9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3.要求

        (1)申报表(附件1)统一使用宋体小四号填写,A4双面打印,签名必须手写。

        (2)每人一个档案袋,标注院系、姓名及材料目录。

        相关附件请到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网站资源下载处下载 

    五、实验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联系人高莉15093230588)

        1.请各院系认真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2.请各实验室于9月1日前将相关使用记录领取完毕,具体联系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高莉老师(15093230588)。

        3.做好实验耗材的清点入库工作。

    六、多媒体设备的检修工作

        请各院系多媒体管理人员对多媒体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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