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恩昭 图/赵力霄)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习主席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指示
10月17日一直是“国际消贫日”,每年这一天,联合国都会选择一个国家作为主会场,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从2007年至2013年连续7年,我国在“国际消贫日”与联合国驻华系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主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各地也在同一天举办各种活动。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设立扶贫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1986年起,中国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设立了扶贫开发专门机构,评定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制定与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扶贫开发方针,并于1994年、2001年、2011年分别制定了扶贫规划纲要,明确了阶段性扶贫开发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