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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规办[2015]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以研究和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2015年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共设有30项研究选题(见附件)。每个研究选题只确立一项项目。本次申报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题目申报,申报者应原题申报,

    三、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四、决策咨询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申报者应当具备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较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

    五、申报决策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及决策咨询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报。

    六、项目评审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会议评审,最后报省委宣传部审定。

    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鉴定采取会议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成果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为“良好”(含)以上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资助,发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对评为“合格”(含)档次的发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但不予资助;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

    八、决策咨询项目根据成果质量高低、影响大小和完成时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资助额度由省社科规划办依据项目鉴定等级,提出资助建议,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

    九、项目研究时间为8个月,成果形式为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并提供3000字的成果摘要。

    十、申报者要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十一、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申报者资格和填表技术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论证的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十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项目研究选题》、《申请书》)可从河南社科规划网(网址:www.hn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一式8份(2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科研外事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

    十三、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62632790

    报送地点: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623科研外事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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