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和类型
教学工作例会的类型有:
(一)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党政领导、全体干部、全体教师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安排、部署、落实有关教学工作等。
(二)学校教学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各院(系部)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业(学术)带头人、教学秘书,教学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听取教学工作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教学工作,布置、协调下阶段教学工作等。
(三)院(系部)教学工作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各院(系部)负责人主持,院(系部)全体人员参加,落实上级教学工作精神,安排本周教学工作,讨论、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
(一)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的措施。
(二)讨论确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检查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讨论、解决、协调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
(四)总结近期教学工作,布置下阶段教学工作任务。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认真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主管领导和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各种教学工作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需印发会议纪要。
(三)凡教学工作例会做出的决定和布置的任务,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落实,组织本次会议的部门应做好督促检查。
四、其他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